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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A:确定需要提交给越南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文件的来源和组成部分

星期三 - 2017年5月3日 04:04

博士论文信息

1. 研究者姓名:阮明山           

2.性别:男

3.出生日期:1957年5月2日

4. 出生地:河静省宜春区宣海公社

5.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大学校长 2010 年 11 月 8 日第 3202/QD-SDH 号关于承认博士生的决定。

6.培训流程的变化:

7.论文题目名称:确定需要提交给越南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文件的来源和组成部分。

8. 专业:档案学 代码:62.32.24.01

9. 科学指导老师:Dao Xuan Chuc 副教授

10.论文新成果总结:

-实践中:论文指出,一些国家文件在规范视听资料管理权限时存在着规定上的困难和内容上的重叠。论文将指出当前机构视听文件组件的优势和劣势。论文还研究并提供了一份TLNN定期和不定期来源机构的名单,供管理机构参考。论文指出了TLNN中需要收集并提交国家档案馆的主要、重要和具有历史意义的组成部分。

- 理论上:一个重要的贡献是研究了确定TLNN矿床来源的科学依据。这是为了确定合格机构的标准以及需要向国家档案馆提交 TLNN 的机构的标准。另一个重要的理论部分是研究确定需要提交国家档案馆的TLNN组成部分的标准和方法;研究并定义TLNN的一些概念。

论文研究成果可以作为管理人员制定数据收集管理相关文档以及指导数据收集操作的参考资料。

- 关于一些建议:

+ 国家需要尽快研究、制定并颁布向国家档案中心提交视听文件的机构名单。

+ 国家记录和档案部门应及时制定并公布提交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文件组成部分清单和指导视听文件编辑的文件。这是进行专业化视听资料处理的重要依据;

+ 有必要建立单独的国家视听文献中心来收集和保存视听文件,避免其流失、丢失和毁坏。国家要重视并适当投入建设大型机关视听文献保存设施和视听文献档案中心;

+各部委、各部门档案馆要有计划、及时收集各专业部门已到提交期限的视听资料;与国家档案中心密切配合,及时挑选有价值的文件进行存放;

+ 对于专门制作视听资料的机构,国家需要提供资金给该机构或国家档案中心复印一批资料,用于该机构和党和国家的正常宣传活动。原始文献集数字化后,应当按照国家档案馆的管理权限报送国家档案馆。上述机构除提交原件和电子版外,还需将有价值文献清单送交国家信息中心管理。

11.实际应用

论文研究结果可以作为管理人员制定越南数据收集管理相关文件及数据收集指导的参考资料。

12. 进一步研究方向:

13. 与论文相关的已发表著作:

- 阮明山(1992),“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和国务院新近收集的照片文件的一些特点” 档案杂志(3),页41-42。

- 阮明山(1992),“国家第三档案馆保存的录音文件的一些特点”越南档案杂志(4),页26-29。

- Nguyen Minh Son (项目负责人), (2001),1945年八月革命后文献信息的统一分类框架,部级科研课题,2001年6月接受。

- 阮明山(2003年)国家档案馆三号中心照片文献科学的组织现状与对策,硕士论文,档案学和办公室管理系文件。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 Nguyen Minh Son (2007), 项目经理,确定提交历史档案馆的视听资料来源和组成的研究,代码:2004-98-05。

- 阮明山(2016),“确定提交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文件来源的科学依据”,越南档案杂志(4),页34-41。

- 阮明山(2016),“向国家档案中心提交视听文件的内容标准”,越南档案杂志(4)页数40-46。

 

博士论文信息

1.姓名:阮明山 2.性别:男

3. 出生日期: 1957 年 2 月 5 日 4. 出生地点: 宣海、宜春、河静

5. 录取决定编号 3202/QD-SĐH,由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做出。

6. 学术流程的变化:

7. 论文题目:确定移交越南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记录的来源和构成

8.专业:论文科学分支:档案学。 代码:62.32.24.01

10. 指导老师:朱道宣副教授

11.论文新发现总结:

a) 实际方面:

——回顾和评估国内外视听资料来源类型识别研究的总体情况。

- 评估主要机构的视听记录当前管理状况。

- 研究发布定期移交视听资料的机构名单,并确定其移交资料的频率。

- 研究并推荐适合转移到国家档案中心的具有历史意义的视听记录类型。

b) 理论方面

- 研究确定适合接收视听记录和需要将视听资料转移到国家档案中心的组织的标准和方法

- 研究了应移交国家档案馆的视听资料类型的认定标准和方法

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可供负责管理采访工作的人员参考,为音像资料的采访与评估提供指导。

c.结论

1. 国家应尽早确定一份组织名单,作为向国家档案中心转移视听记录的来源。

2.国家记录和档案部门应尽快编制并发布移交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记录类型清单,并制定视听记录指南。这将成为管理视听记录专业处理的重要平台。

3.有必要建立国家视听资料记录中心,收集和保存视听资料,避免丢失和损坏。政府应该对各个组织和国家视听档案中心保存视听档案的基础设施进行适当的投资。

4.各部委、机关档案馆要有计划地收集下属部门的视听资料,并与国家档案馆密切配合,遴选出有价值的视听资料移交国家档案馆。

5. 对于音像记录的制作者,政府应设立一项基金来复制记录,以便将副本保留在制作这些记录的组织中。数字化后,原件应转移到适当的国家档案中心。除了数字化和传输原始记录外,上述机构还应向国家档案中心发送有价值的视听记录清单

11. 实际适用性(如果有):

该论文的研究结果可供越南负责管理收购工作以及指导音像记录收购和评估工作的人员参考。

1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如有)

13. 论文相关出版物:

- 阮明山(1992年)“介绍图片刚刚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和国务院收集到”,越南记录管理和档案审查(3),第41-42页。

- 阮明山 (1992),“介绍国家档案馆第三馆保存的录音资料”,越南记录管理和档案审查(4),第 26-29 页。

- 阮明山(主题负责人), (2001),1945年八月革命后建立的记录的统一分类框架,该部级科研课题于2001年6月被认定。

- 阮明山(2003) 国家档案馆三号馆图片科学整理现状及对策,硕士论文,来自人文社会科学大学档案与办公室管理学院的资源。

- Nguyen Minh Son (2007),课题负责人,研究确定要转入历史档案的视听资料的来源和组成,代码 2004-98-05。

- 阮明山(2016),“确定应移交国家档案馆三号馆的视听资料的科学依据”,越南记录管理和档案审查(4),第34-41页。

- 阮明山 (2016),《应移交国家档案中心的视听记录标准》,越南记录管理和档案审查 (4)第 40-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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