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姓名: Vu Thi Lan Anh
论文题目:越南碑刻研究
论文方向:
专业:汉名代码:62.22.01.04
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1.论文的目的和研究对象
-研究目的:通过现存的陶乐碑文献,研究陶乐碑的产生与发展。首次介绍越南陶乐及陶乐碑的一般概念,并参考该术语在中国的使用情况。关键问题是陶乐碑的产生和发展历史阶段,陶乐碑体裁的特点。通过陶乐碑研究越南中世纪国家的陶乐政策,例如:政策目标,政策颁布与实施问题,实施管理的权力下放,政策实施的结果。研究陶乐政策对中世纪越南社会某些方面的影响,例如:对经济生活的影响,这些问题影响到民生和农业;探讨社会文化议题,包括舍利尊崇问题、通过保管舍利责任建立社区凝聚力、舍利历史信息、有功之人的行为、妇女在授予陶乐问题中的作用等。最后,本文对当代生活中已受过陶乐的舍利的保护和修复提出了一些看法。
-研究对象:目前,越南国家汉藏文化中心(VNCHN)收藏了17世纪初至19世纪中期记载陶乐内容的汉诺木碑(陶乐碑)。据调查,共有90块碑体,187面碑文。
2. 研究方法
- 汉字文本研究方法
- 定量统计方法
- 诠释学方法
- 跨学科研究方法
- 实地调查法
3.主要结果和结论
3.1.主要结果
- 国内外关于“创制规矩”及“创制规矩碑”问题研究概况。
- 系统研究了越南陶乐碑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
- 从石碑制法内容探讨中世纪国家的制法政策
——通过制定规则的石碑,发挥制定规则政策在社会方面的作用。
3.2.总结
- 论文对越南汉侬碑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体概述,特别是对“陶乐”和“陶乐碑”问题的研究。论文引入了“陶乐”和“陶乐碑”的概念,并针对越南汉侬研究所(简称“VNCHN”)现藏的越南“陶乐碑”碑文,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论文选题研究。
- 陶乐碑的形成和诞生是基于越南中世纪君主制下的一种崇拜习俗的诞生,通过朝廷对地方文物颁布的诏书、命令等。文物大多与先帝、神灵、功臣、朝廷亲属等有关。本文以河内法国远东学校(简称EFEO)和VNCHN收集的目前仍保存在VNCHN的碑文为基础,列出了90个陶乐碑文符号,共187个碑文,出现于17-19世纪,主要分布在义安省以北的13个省市,其中密度主要集中在北部三角洲省份。陶乐碑主要建于佛塔、寺庙、祠堂、宫殿、社稷、陵墓、祠堂等遗址中。碑文以汉字为主,并有楠文与汉字交错刻写。陶乐碑上出现的禁忌文字有6种。
- 陶乐碑清晰地反映了国家对文物的管理方式,包括形式、文书、流程、授予陶乐的对象以及官僚机构在授予过程中的作用。其次是文物管理和利用的统一性,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及对陶乐祭祀的规章制度。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政策实施的成果,包括历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一些局限性,也包括积极的亮点。
- 陶乐碑反映了陶乐政策在17-19世纪越南社会各个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其中包括给予人民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如免税,与人民生活有关的物品,与农业有关的特权,如通过陶乐获得的土地所有制,灌溉堤坝问题等。此外,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反映也十分清晰,如:尊重遗物的文化活动,每个社区内个人和团体之间的联系,有关遗物历史的信息,有功之人的事迹,妇女在陶乐授予问题中的作用等。这些是十分有意义的文献,有助于研究中世纪越南区和乡镇各阶层的社会文化生活。
博士论文摘要
作者姓名:武氏兰英
论文题目:越南皂里碑文研究
论文的科学分支:中诺
主要的:中诺代码:62 22 01 04
研究生培养机构名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
在研究枣李铭文在越南
1. 论文目的与目标
-论文目的:通过现存的皂里碑文文献,研究皂里碑文的产生与发展。首先,参考中国皂里碑文的使用方式,对越南皂里碑文及皂里碑文的概念进行概括。研究的方面包括皂里碑文的产生历史、发展阶段以及皂里碑文类别的特征。通过皂里碑文研究越南中世纪国家的皂里政策,例如政策目标、政策颁布与执行的问题、执行管理的分权、政策执行的效果等。研究17世纪初皂里政策对越南某些社会方面的作用。日世纪和 19 世纪中叶日透过皂里碑文文献记载,探讨百年来皂里遗址的文化内涵,例如关于经济生活、民生与农业议题;关于社会文化、文物尊重议题,透过文物保管责任、文物历史资料、有功者传记、妇女在皂里津贴中所扮演的角色等,以达致沟通凝聚力。最后,提出一些在当代生活中,皂里遗址的保护与修复建议。
-论文目标: 17 世纪初至 18 世纪初的皂里碑文(皂里碑文)日世纪和 19 世纪中叶日现藏于汉语言研究所,约有百年历史,经调查研究,现存碑文90处,187面。
2. 使用的研究方法
- 汉语研究的文本学方法
- 定量统计方法
- 诠释学方法
- 跨学科研究方法
- 实地调查法
3. 主要结果与结论
3.1.主要成果
- 概述国内外关于越南皂里文及皂里碑文的研究情况。
- 科学研究越南皂里碑文的发展历史和特点。
- 通过皂里碑文的内容探讨中世纪国家的皂里政策。
- 通过灶理碑文了解灶理政策对社会各方面的作用。
3.2.结论
- 本论文概述了越南汉挪文研究的总体情况,并重点研究了皂里文和皂里文。论文阐述了皂里文和皂里文的概念,并针对汉挪文研究所目前收藏的越南皂里文全集,提出了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方向。
- 造里铭文的形成和出现,是在越南中世纪君主制时期,随着祭祀规矩的出现,通过宫廷颁布的法令、命令等形式,逐渐形成并流传至今。这些地方的文物主要与已故皇帝、神灵、功德人物、朝廷亲属等相关。本文以法国远东学院(简称EFEO)和汉语言研究所收藏的铭文为基础,对现存于汉语言研究所的90个造里铭文符号单元(共187面)进行了统计,这些符号单元出现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日世纪和 19日世纪,主要分布在从义安省向北的13个省份,其中以北部三角洲省份最为集中。造里碑文主要创作和建立在佛塔、寺庙、神社、祠堂、公社、陵墓、祠堂等遗址中。碑文主要使用汉字。侬字则刻有汉字。没有用侬字书写的造里碑文。
- 皂里碑文清晰地反映了国家对文物的管理方式,包括其形式、文字、程序、授予皂里的对象以及国家机构在授予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其次,文物管理和利用的统一性,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对皂里人的祭祀规章制度。最后,总结了政策实施的成效,包括历代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积极亮点和局限性。
- 皂里碑文反映了 17 世纪皂里政策对越南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日世纪和 19 世纪中叶日在这一个世纪中,造里碑文为造里人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利益和利益,例如民生项目免税、农业特权(通过造里获得土地和田地所有权、灌溉堤坝问题等)。此外,它还反映出社会文化生活,例如表达对文物敬重的文化活动、社区个人和团体的凝聚力、文物历史信息、有功之人的传记、妇女在造里津贴中的作用等。可以肯定,造里碑文是研究中世纪越南坊和社群社会阶层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文献。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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