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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A: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的思想——内容与价值

星期三 - 2018年8月1日 00:07

博士论文信息

1. 博士生姓名:武氏侨里         

2.性别:女

3.出生日期:1978年8月16日

4.出生地:永福省

5.关于承认博士生的决定,编号:河内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第 3216/2014/QD-XHNV-SDH 号决定。

6. 训练过程中的变更:论文题目名称变更:

- 旧专题名称:胡志明伦理与法律关系思想与越南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 题目名称已更改为: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过程中德法结合的思想 - 内容与价值

-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颁布的第 3549/QD-XHNV 号关于延长博士生学习期限的决定。

7. 论文题目名称: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的思想——内容与价值

8. 专业:胡志明研究 代码:62.31.02.04

9、科研指导老师:1名。Tran Ngoc Lieu 副教授,2.副教授 Doan Thi Chin 博士

10.论文新成果总结:

- 本论文有助于澄清一些概念,指出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过程中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思想的形成基础。

- 论文分析和阐明了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过程中德法结合思想的基本内容。

- 阐述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的思想在当今越南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的价值。

11.实际应用:

本论文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道德与法律,特别是道德与法律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中结合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为当今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实践意义。同时,本论文也可作为参考文献,服务于高等院校胡志明伦理与法律思想课题的研究、教学和学习,以及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工作。

12. 进一步研究方向:

按照胡志明思想,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将德法结合是当今国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道德与法律的性质和作用都指向平等保护权利,同时又体现国家的民主性,因此,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将德法结合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这种结合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认识和实践。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仅仅是第一步,是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和条件,与当前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息息相关。因此,对“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的思想——内容与价值”的研究,提出了许多进一步的研究方向,例如:

——深入学习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思想的各项内容,从而肯定胡志明思想的科学和革命价值,肯定党和国家关于德法结合在当今越南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过程中的观点。

——继续研究阐明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的作用和性质。尤其要阐明在越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前条件下道德与法律的互动关系。

- 重点研究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思想在当前我国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条件下的实践价值。同时,继续肯定,在当前越南按照胡志明指示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过程中德法结合,是维护真正革命政党性质和领导地位的重要举措。

13. 与论文相关的已发表著作:

- 武氏侨里(2014),“胡志明关于法律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思想”,政治理论与传播学刊(8),第7-10页。

- 武氏侨里(2015),“胡志明关于法律作用的观点和越南法制需要完善的问题”,教育与社会杂志(9),第 81-85 页。

- 武氏侨里(2015),“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过程中德法统一的思想”,载于《当代胡志明思想的研究与运用》,赖国庆副教授主编,河内国家教育大学出版社,第190-207页。

- 武氏侨里(校长)、阮氏秋(2015),《交通技术大学学生伦理法制教育现状研究》——交通技术大学一级科研课题,2015年受理。

- 武氏侨里(2016),“胡志明对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的贡献”,理论教育杂志(8),第6-9页。

- 武氏侨里(2016),“胡志明关于道德与法律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的思想”,理论教育杂志(12),第7-10页。

- 武氏侨里、段氏进(2017),“胡志明关于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过程中伦理与法律关系的思想”,《政治理论与传播学刊》(7),第 3-7 页。

- 武氏侨里(2017),“胡志明法律思想与融入国际社会过程中越南法制的完善”,河内国立师范大学科学会议论文集2“融入国际社会时期的政治-社会:理论与实践问题”,河内社会劳动出版社,第561-569页。

 

博士论文信息

1. 全名:Vu Thi Kieu Ly 2. 性别:女

3.出生日期:8月16日, 1978 4. 出生地: 永福省

5. 录取决定编号:决定号3216/2014/QD-XHNV-SDH,日期:12月31日英石,2014年,由河内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越​​南国立大学)校长颁发。

6. 学术流程变更:更改论文名称:

- 原主题名称:胡志明关于道德、法律与当代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治国家建设关系的思想。

- 新主题名称: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过程中德法结合的思想——内容与价值。

- 12月29日第3549/QD-XHNV号决定,2017年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关于延长研究生学习时间的讲话。

7. 论文题目: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思想的内容与价值

8. 主题:胡志明思想 编号:62.31.02.04

9. 导师:1. Tran Ngoc Lieu 副教授、2. Doan Thi Chin 副教授、

10.论文新发现总结:

- 本论文对澄清一些概念、展示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的思想形成基础作出了贡献。

- 论文分析、阐明了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过程中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思想的一些基本内容。

- 论文阐述了胡志明关于德法结合的思想在当前越南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的价值。

11. 实际适用性(如有):

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对提高对道德与法律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如何将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的重要性做出了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当代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贡献。同时,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也可供高校开展胡志明道德与法律思想研讨会、开展教学工作以及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如有):

在胡志明思想指导下,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国家过程中,道德与法律的结合是国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道德与法律的性质和作用在于保障利益平等,体现国家的民主性,因此,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国家过程中,道德与法律的结合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这种结合需要在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基础上进行认识和实践。本论文的研究成果是结合当前和新形势不断深入研究的前提、基础和条件。因此,对“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国家过程中道德与法律的结合——内涵与价值”这一主题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后续研究方向,例如:

- 深入研究胡志明德法结合思想的各项内容,从中肯定胡志明德法结合思想在当前越南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的科学价值和革命价值。

——继续研究、阐明胡志明关于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思想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中的作用和性质。特别是,进一步阐明道德与法律在当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治国家建设中的相互影响。

- 深入研究胡志明关于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思想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中的现实价值。同时,不断肯定,在胡志明领导下,当前越南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国家中,真正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关键在于坚守革命政党的性质和领导作用。

13. 论文相关出版物:

- 武氏侨里(2014),《胡志明关于法律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思想》,《政治与传播理论》杂志(8),第7-10页。

- 武氏侨里(2015),《胡志明关于法律作用及越南法制亟待完善的问题》,《教育与社会》杂志(9),第81-85页。

- 武氏侨里(2015),“胡志明关于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过程中道德与法律统一的思想”,载于赖国庆副教授主编的《胡志明思想在当代的研究与运用》,河内教育大学出版社,第190-207页。

- 武氏侨里(组长)、阮氏秋(2015),课题“当前交通技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实际情况调查” - 交通技术大学2015年度校级科研成果被认可。

——武氏侨里(2016),“胡志明致力于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教育争论》杂志(8),第6-9页。

- 武氏侨里(2016),“胡志明关于道德与法律在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的思想”,《教育争论》(8),第7-10页。

- 武氏侨里、段氏进(2017),“胡志明关于道德、法律与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关系的思想”,《政治与传播理论》杂志(7),第3-7页。

- 武氏侨里(2017),“胡志明法律思想在完善越南融入国际社会法律体系中的作用”,河内师范大学第二届科学会议纪要“融入国际社会过程中的政治-社会:理论与实践问题”,河内社会劳动出版社,第561-5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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