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强劲发展,越南家庭也在发生变化,有积极的变化,也有消极的变化。这些变化正在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人们新的价值观和标准的形成。越南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黎氏贵教授表示,国家需要在深入、全面的研究基础上,出台针对越南家庭发展的具体政策,确保越南家庭真正健康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给每个人带来幸福。
- 根据您的研究,您如何评价当今越南家庭与过去相比的变化?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无法一下子得到全面而完整的回答。但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概括越南家庭的变化:家庭规模、家庭关系、家庭功能、家庭性质。越南家庭的规模和结构正在向核心家庭转变,即家庭仅由父母和子女组成。关于家庭关系,我们在观察周围人的生活时就能最清楚地感受到。比如过去封建家庭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孝是亲子关系的核心,或者三从是女性在家庭中的本分。因此,父母在婚姻中对子女施加权威的说法是:“父母把孩子放在哪儿,孩子就坐哪儿。”如今,家庭中个人之间的平等性不断增强,家庭的民主性也不断提高。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等单方面强制要求的情况正在日益减少。家庭具有许多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政治功能、心理功能和情感功能……这些功能也发生着强烈的变化。例如:经济功能转变:过去,在补贴期间,父母双方都是挣工资的人,是抚养孩子的主要劳动力。现在家庭可以成为直接的生产单位,创造物质财富,所有成员都可以为经济做出贡献。从本质上来说,家庭不再是每个成员唯一的家。在过去的农业社会中,人们生活在一起,感情联系密切。当今社会,社会关系蓬勃发展,每个人扮演着多种角色,参与社会活动的力度越来越大。成年人与同事、朋友之间有关系,甚至与具有共同兴趣或爱好的群体内部也有关系。孩子们在上学、玩耍的过程中,也会参与到许多其他的同伴关系中。亲密的家庭关系被削弱了。
- 那么最积极的变化是什么,教授?我们正面临两极分化。如果说以前贫困人口享有平等待遇,那么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家庭迅速致富。除了物质条件之外,家庭更具备强有力的发展文化、教育和交流的条件。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变化。这种发展有助于家庭拥有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的条件。越南目前有40%的人口需要社会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即使是贫困家庭,只要勤奋、热情、有才华,他们也有机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显然,社会已经实现了基本的平等,家庭有了更好的发展条件。越南政府的政策非常正确,既扶持合法致富的家庭,同时也扶持贫困家庭奋起直追。
——但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出现过如此突出的与家庭有关的社会问题:子女杀害父母、亲属杀害亲属的案件;儿童犯下的严重罪行;通奸和离婚变得很普遍;同性恋与社会歧视;倾向于将性与爱和家庭分开;家庭暴力、社会暴力……?因为我们过于注重经济发展,而缺乏对社会和家庭问题的关注。这就让这个家庭的发展变得毫无标准。我们摧毁了旧的价值体系,认为儒家观点已经过时,但却未能为家庭建立新的价值体系。这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而付出的非常高昂的代价。也许一个蹩脚的比喻是,他就像一个暴发户,他很快就致富了,但却没有什么文化。请记住,家庭是个人发挥最强大社会化功能的地方。人类从生物人发展成为社会人,首先是在家庭环境中进行的。我们学会适应社会规范,参与劳动过程创造物质财富,学会尊重社会制定的原则,学会爱、合作、在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人……所有这些东西都要从家庭中与亲属一起教育、传授和发展,最直接的教育来自于祖父母、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人类如果脱离了这个过程,就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我们知道“森林人”的现象,也就是从婴儿时期被森林里的狼养大的孩子,长大后,虽然外貌是人类,但行为举止却与养育他们的动物并无二致。或者像你上面提到的同性恋现象,我们怎么去解决它?一方面,这需要社会尊重人们的权利和合法需求,但另一方面,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趋势时,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或者说,通奸成为一种“时尚”,也是家庭发展出现偏差的表现,影响到家庭的生存和成员的幸福。以上问题都是“爆发性”的,都有着很深的家庭教育根源,但目前社会上对此还缺乏研究和正确的引导。
- 据悉,政府于2012年5月颁布了《2020年越南家庭发展战略及2030年愿景》。教授,您对此有何评价?西方国家对家庭的研究由来已久,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越南,国家开始重视家庭,将其视为社会发展独特且重要的社会机构之一。最近颁布的《越南家庭发展战略》被视为积极举措之一。但遗憾的是,该战略中提出的家庭建设和发展标准仍然相当笼统。
我认为国家需要立即设立一个家庭和性别平等部,配备适当的职能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人力资源来解决当前的家庭问题。— 黎氏贵教授
比如,我们给出了家庭富足、平等、幸福的标准,但究竟什么是富足、平等、幸福,还需要明确。补贴时期的饱食度是指吃饱,而今天饱食度还意味着吃得可口、营养丰富、量力而行。或者平等意味着孩子与父母平等,每个人都有需求,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做任何事?如果我们只强调权利而不明确随之而来的责任会怎样?那么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如何实现呢?或者我们如何理解幸福?一个妻子牺牲自己的一生来侍奉丈夫,养育孩子,尽对父母亲人的责任,而不顾自己的个人需要,这是幸福的吗?儒家价值体系之所以几百年来具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它有非常明确的标准。比如:儿女要对父母孝顺,妻子要对丈夫忠诚顺服,丈夫要爱妻子;父母必须爱他们的孩子并宽容他们的孩子……我们还需要有更清晰、更真实的标准。
- 那么我们从哪里开始?关键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我认为国家需要立即设立一个家庭和性别平等部,配备适当的职能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人力资源来解决当前的家庭问题。因为社会的核心是家庭,离每个人最近的也是家庭。家庭是人诞生的地方,教育个人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创造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做出贡献。如此重要的机构、如此重大的社会问题必须有一个官方的管理机构。而管理家务的人,则要学习知识、技能,并且充满热情。国家需要有政策支持家庭教育,特别重视社会工作,支持贫困家庭。那么就必须有从家庭入手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例如,越南已经能够通过与繁殖相关的家庭医疗措施来选育优良品种并淘汰劣质品种。在教育方面,我们需要更有力地实施婚前家庭知识教育计划……
- 教授提到了家庭中价值体系和标准的变化,包括幸福观念的变化。那么教授,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角度来说,您认为这里的幸福标准是什么?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需求都是无穷无尽的,很难满足所有需求。但我认为,一个家庭里,每个人的需求都要得到保障,权利和责任要平衡,找到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但不能践踏家庭中其他人的自由和幸福。每个人都享有其他成员的尊重和爱,并有平等的机会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发展并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
- 感谢教授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