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蓬勃发展,越南家庭也发生了变化,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这些变化对社会,尤其是对培养具有新价值观和新标准的人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黎氏贵教授表示:“国家需要在深入、全面的研究基础上,制定针对越南家庭发展的具体政策,确保越南家庭真正健康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并为每个个体带来幸福。”
- 根据您的研究,您如何评价当今越南家庭与过去相比的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无法立即得到全面而全面的解答。然而,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总结越南家庭的变化:家庭规模、家庭关系、家庭功能和家庭性质。越南家庭的规模和结构正在朝着核心家庭(即只有父母和子女的家庭)的方向发展。关于家庭关系,我们在观察周围人的生活时能最清楚地感受到。例如,在过去,封建家庭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孝道是亲子关系的核心,三从是女性在家庭中的义务。因此,在婚姻中,父母权威对子女的施加体现为“父母把你放在哪儿,你就坐哪儿”。如今,家庭中个人之间的平等性有所提高,家庭民主性也更高。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的单方面施加的约束正在减少。家庭具有多种功能:经济、文化、政治、心理和情感功能……这些功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经济功能的变化:过去,在补贴时期,父母双方都工作领取工资,是养育子女的主要劳动力。现在,家庭可以成为直接的生产单位,创造物质财富,所有成员都可以为经济做出贡献。本质上,家庭不再是每个成员唯一的住所。过去,在农业社会中,人们生活在一起,情感关系紧密相连。如今,社会关系蓬勃发展,每个人扮演着多重角色,更多地参与社会活动。成年人与同事、朋友,甚至有共同兴趣或爱好的群体关系。孩子们在上学和玩耍的过程中,也会参与到许多其他的同伴关系中。亲密的家庭联系正在减少。
- 那么最积极的变化是什么,教授?我们正面临着分化。如果说过去贫困人口享有平等,那么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家庭迅速致富。除了物质条件之外,家庭也拥有了更多发展文化、教育和交流的条件,这些条件发展得非常强劲。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变化。这种发展有助于家庭拥有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的条件。越南目前有40%的人口需要社会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即使是贫困家庭,只要他们勤奋、热情、有才华,也有机会改变生活。显然,社会拥有基本的平等,因此所有家庭都有更好的发展条件。越南政府的政策非常正确,既支持合法致富的家庭,也支持贫困家庭自力更生。
——但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与家庭有关的社会问题如此突出:孩子弑父、弑母、亲人弑亲的案件;儿童犯下的严重罪行;通奸和离婚的现象日益普遍;同性恋和社会歧视;性与爱、家庭分离的倾向;家庭暴力、社会暴力……?这是因为我们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却忽视了社会和家庭问题。这导致家庭发展缺乏规范。我们打破旧的价值体系,认为儒家思想落后,却未能为家庭建立新的价值体系。这为经济发展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与社会发展不同。或许可以这样比喻:一个暴发户迅速致富,却缺乏文化。请记住,家庭是个人社会化功能最强的场所。人类从生物人发展成为社会人,首先源于家庭环境。我们学会适应社会规范,参与劳动过程以创造物质财富,学会尊重社会设定的原则,学会爱、合作、在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人……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家庭,通过亲属,最直接的亲属是祖父母、父亲、母亲、兄弟姐妹,来教育、教导和培养。如果人类脱离了这个过程,就与动物无异。我们知道“森林人”的现象,也就是从小在森林里被狼养大的孩子,长大后虽然长得像人类,但行为举止却与养育他们的动物无异。又或者像您上面提到的同性恋现象,我们将如何解决?一方面,这需要社会尊重人类的权利和合法需求,但另一方面,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潮流,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又或者,如果通奸成为一种“时尚”,它也是家庭发展中一种扭曲的表达,影响着家庭的生存和成员的幸福。以上所有问题都在“爆发”,其根源在于家庭教育,但目前我们社会对此的研究和正确引导仍然不足。
- 据悉,政府于2012年5月颁布了《2020年越南家庭发展战略及2030年愿景》。教授,您对此有何评价?西方国家对家庭的研究由来已久,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越南,国家也开始重视家庭,将其视为社会发展中特殊且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近期颁布的《越南家庭发展战略》被视为积极举措之一。然而,遗憾的是,该战略中提出的家庭建设和发展标准仍然较为笼统。
我认为国家需要立即设立一个家庭和性别平等部,配备适当的职能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人力资源来解决当前的家庭问题。— 黎氏贵教授
比如,我们设定了家庭兴旺、平等、幸福的标准,但究竟什么是兴旺、平等、幸福,还有待厘清。在补贴时代,兴旺意味着吃饱穿暖,而今天,兴旺也意味着吃得香喷喷、营养丰富,并且按需分配。或者说,平等是否意味着子女与父母平等,每个人都有需求,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做任何事?如果我们只强调权利,而不明确相应的责任,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又该如何发展?或者说,我们该如何理解幸福?一个妻子牺牲自己的一生来侍奉丈夫,养育子女,履行对父母亲人的责任,而不顾及个人的需要,这真的是幸福的吗?儒家价值体系之所以能够历经千百年来拥有持久的生命力,部分原因就在于它有着非常明确的标准。比如:儿女要孝敬父母,妻子要忠于丈夫,丈夫要爱妻子;父母要爱护儿女、包容儿女……我们也需要有更明确的标准。
-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关键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我认为国家需要立即设立一个家庭和性别平等部,配备相应的职能部门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人力资源,以解决当前的家庭问题。家庭是社会的核心,与每个人最亲近的也是家庭。家庭是人们诞生的地方,它培养个人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创造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如此重要的机构,如此重大的社会问题,必须有一个正式的管理机构。管理家庭工作的人必须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并充满热情。国家需要制定政策支持家庭教育,特别关注社会工作,并支持贫困家庭。此外,还必须制定政策,从家庭入手提高人口素质。例如:越南已经能够通过与家庭生育相关的医疗措施,选育优良品种,淘汰劣质品种。在教育方面,我们需要在婚前更有力地实施家庭知识教育项目……
- 教授提到了家庭中价值观和标准的变化,包括幸福观念的变化。那么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角度来看,您认为这里的幸福标准是什么?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需求都是无穷无尽的,很难全部满足。但我认为,在一个家庭中,每个人的需求都必须得到保障,权利与责任之间必须得到协调,在不侵犯其他家庭成员自由和幸福的基础上,找到自己的自由和幸福。每个家庭成员都享有其他成员的尊重和爱护,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并在各自的具体条件和环境中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
- 感谢教授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