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姓名黄明贤
2. 性别: 男性
3. 出生日期: 18/5/1973
4. 出生地: 安沛省安平县新香公社
5. 确认学生编号的决定:2020 年 12 月 24 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签发的第 2705/2020/QD-XHNV 号令。
6. 培训过程的变化(写出变化的形式和相应的时间)
延长 03 次:
(1)2022年11月28日第3542/QD-XHNV号决定,将有效期从2022年12月25日延长至2023年6月24日;
(2)2023 年 5 月 22 日第 1671/QD-XHNV 号决定,将有效期从 2023 年 6 月 25 日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
(3)2023 年 12 月 6 日第 5171/QD-XHNV 号决定,将有效期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7. 主题名称:胡志明的宪政思想:认知与应用
8. 主要政治学;代码:8310201.01
9. 科学指导员: 副教授 Tran Thi Minh Tuyet 博士
10. 论文结论总结:
首先,本论文有助于厘清对胡志明宪政思想的理解;分析其宪政思想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宪法中的内容;探讨我国在各个发展阶段的宪政工作成就;分析宪政工作的局限性、原因及制约因素;并提出改善越南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政工作质量的解决方案。
其次,本文概括了胡志明宪政思想在我国人民与党、国家一道,通过宪法的建设和发展,历经国家历史进程所取得的宪政成就,具体包括:(1)1946年,我国人民制定了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包括序言和七章共七十条。宪法序言的基本原则是:不分种族、性别、阶级、宗教,维护国家统一;保障民主自由,实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2)越南革命进入新阶段。新宪法(1959年)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宪法。1975年春季大攻和起义是我国军队和人民的一场决定性的伟大战略战役,胡志明领导的历史性胜利结束了越南人民长达21年的抗美帝国主义战争,实现了国家统一。会议决定通过普选产生全国统一的国民议会,以实现国家统一。1976年7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第六届国民议会决定将国名改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3) 这是全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宪法。宪法首次引入了“人民所有制”的概念。在形式上,1980年宪法以苏联1977年宪法为蓝本,沿用了国民议会选举国务院的机制。(4) 自1986年以来,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起的全面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初步成果。在结构上,1992年宪法废除了国务院,将国家元首职位授予一人——国家主席。第十届国民议会的任务是继续落实党的纲领和战略。 (5)与以往宪法相比,2013年宪法是一部内容新颖、进步、充满人文关怀的宪法,是党和国家经过30多年革新后智慧和理论、法律成果的结晶。但是,宪法中许多进步内容尚未具体化,或者需要补充完善,例如:国家权力控制机制;宪法保护机构和宪法保护机制的建立;违宪行为处理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完善法治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体系。
第三,该论文分析了胡志明宪政思想的内容,并提出了一些提高国家新发展阶段宪政工作效率的方案,即(1)建立宪法保护机构和宪法保护机制;(2)建立解决违宪行为的具体程序和步骤;(3)加强国家权力控制机制;(4)完善宪法和法治国家的法律体系;(5)加强人民参与国家活动管理。
11.实际应用:
该论文可作为政治学或胡志明思想及其他社会领域院校学习、研究和教授相关科目的参考文件;也可作为我国在完善法治国家阶段进行宪法制定和法律制定工作的参考文件。
1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如有)
13. 与论文相关的已发表作品(如有项目,请按时间顺序排列)
硕士论文相关信息
1. 学生姓名黄明贤
2. 性别: 男性
3. 出生日期1973年5月18日
4. 出生地: Tan Huong、Yen Binh、Yen Bai
5. 学生认可决定编号:2020 年 12 月 24 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签发的第 2705/2020/QD-XHNV 号文件。
6. 培训过程中的变化(写出变化的形式和相应的时间)
延长 03 次:
2022 年 11 月 28 日第 3542/QD-XHNV 号决定,期限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第 1671/QD-XHNV 号决定,期限从 2023 年 6 月 25 日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第 5171/QD-XHNV 号决定将期限从 2023 年 6 月 25 日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7. 主题标题胡志明的宪政思想:认识与应用
8. 主要政治;代码:8310201.01
9. 科研主管: 副教授 - Tran Thi Minh Tuyet 博士
10. 论文结论总结
首先,本论文有助于厘清对胡志明思想的理解;分析其宪政思想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宪法中的内容;回顾我国在各个发展阶段的宪政工作成就;分析宪政工作的局限性、成因及制约因素;并提出改善越南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政质量的解决方案。
其次,本文概括了胡志明宪政思想在我国人民与党、国家一道,历经国家历史时期通过宪法建设和发展所取得的宪政成就,具体而言:(1)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46年由我国人民起草,包括序言和7章70条条款。宪法序言中阐述的基本原则是:不分种族、性别、阶级、宗教,全体人民团结一致;保障民主自由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2)越南革命时期进入了新的阶段。新宪法(1959年)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宪法。1975年春季大攻和起义是我国军队和人民的一场决定性战役和伟大战略,胡志明领导的这场历史性胜利结束了长达21年的反抗美国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越南人民、山川河流汇聚于一点。会议决定通过普选产生全国共同的国民议会,实现国家统一。1976年7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第六届国民议会决定将国名改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3) 这是全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宪法。宪法首次引入了“全民所有制”的土地概念。1980年宪法的形式以1977年苏联宪法为蓝本,沿用了国民议会选举国务院的机制。(4) 自1986年以来,越共六大启动的国家全面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初步成果。在体制方面,1992年宪法废除了国务院,将国家元首职位授予个人——国家主席。第十届国民议会负责继续落实党的纲领和战略。 (5)与以往宪法相比,2013年宪法是一部内容新颖、进步的宪法,具有深刻的人文情怀,是智慧的结晶,是党和国家三十多年来不断创新和发展所取得的理论和法律成就。但是,宪法中许多进步内容尚未具体化,例如:国家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没有宪法保护机构,也没有按照专门的命令和程序保护宪法的机制;祖国阵线和人民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改革没有满足国家发展和一体化时期的需要……
第三,本文分析了胡志明宪政思想的内容,并提出了一系列提高国家新发展时期宪政工作效率的方案,即:(1)建立国家安全机构,保护宪法及其保护机制;(2)制定具体的程序性命令和程序,以解决违反宪法的行为;(3)加强对国家权力的控制机制;(4)加强完善宪法和法治国家的法律体系;(5)提高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程度。
11. 实际应用性:
该论文可作为相关课程的学习、研究和教学参考文件,供提供政治学、胡志明思想及其他社会领域培训的院校使用;也可作为当前完善法治国家阶段的宪法制定和法律制定工作的参考文件。
12. 未来研究方向(如有)
13. 与论文相关的已发表作品(如有作品,请按时间顺序排列)由学生和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