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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拉:早期勒王朝的头衔制度

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13:44

作者姓名:范黄孟河

论文题目:早期黎朝的爵位制度

论文研究领域:历史学

专业:越南历史 代码:60 22 03 13

研究生培训单位名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

1. 论文的目的和范围

研究目标请阐明与黎朝早期爵位相关的以下几个方面:

­- 头衔的获得者和头衔制度。

- 获得头衔者的福利。

- 早期黎朝的官职和等级的特点和性质。

- 根据早期乐朝的爵位制度的优缺点,将其与当前任用人才的政策联系起来。

研究对象

提及黎苏王朝的关键人物时,我们通常会提到他们的“官职”和“头衔”。官职表明其在政治体系中的等级高低;头衔则表明其对王朝的贡献程度或与皇帝的血缘关系。

本论文研究了爵位制度,爵位制度是皇帝授予有功官员和皇室成员的头衔制度。

2. 研究方法

本论文采用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收集信息,并运用统计学、比较法和制图学方法分析和解读文献。

此外,该论文还利用了跨学科研究成果,例如将历史研究与实地调查和考古田野工作相结合;以及处理碑铭和族谱文献中历史数据的方法。

3. 主要结果和结论

3.1 主要结果

- 区分黎朝早期两个时期的爵位制度:黎太祖时期,皇室成员的爵位分为三级(公爵、亲王、国王),功勋官员的爵位分为两级(侯爵、亲王)。黎圣宗时期,皇室成员的爵位分为七级(亲王、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功勋官员的爵位分为四级(公爵、公爵、侯爵、伯爵)。

- 明确拥有头衔者所享有的特权。尤其要着重强调皇室成员和高级官员享有的特殊特权,而这些特权是当时的官员无法获得的。

- 明确指出黎苏王朝爵位制度的特点和性质:名望与地位的分离、虚假的土地授予、君主权力的集中以及氏族之间的紧密联系……

- 从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两个方面分析头衔和等级对早期乐朝的影响。

- 指出授予头衔的优点和缺点。

3.2 结论

早期黎朝的官职制度是早期黎朝自身的产物,但也融合了其他越南朝代(如吴朝、丁朝、早期黎朝、李朝和陈朝)的官职制度,甚至更早的朝代,在许多方面都借鉴了中国朝代的官职制度。早期黎朝的每个朝代都根据自身的政府组织情况对这些制度进行了建立和修改,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导致不同朝代的官职制度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这是一种正式且合法的对高级官员进行分类和组织的制度。

乐素王朝的官职制度分为皇室官职和功臣官职;两者既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但最终调节了贵族内部的关系,从而对当时的政府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爵位是在君主制国家内部设立的。在早期黎朝时期,中央集权极其强大,爵位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国家元首的统治地位。尤其当爵位持有者的特权与王权发生冲突时,最终决定权在于皇帝;此时,法律本身便失去了效力。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爵位制度也清晰地反映了早期黎朝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建立、鼎盛和衰落。早期黎朝后期,爵位制度在诸多方面遭到破坏和瓦解。换言之,“和平时期”是王朝建立爵位制度的关键条件,但这一制度在“动荡时期”极易动摇,甚至彻底崩溃。

实际应用:在当前人才利用、干部任命、干部规划、奖励功勋人物、公务员薪酬等问题成为国民议会经常讨论的重要议题的背景下,早期黎朝的官职制度及其特点,特别是官职的“双重性”,将为学习、吸收和借鉴这一制度提供必要的基础。

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可为越南历史、黎苏王朝以及越南官僚制度的历史教学和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博士论文摘要

作者姓名:范黄孟河

论文题目:后乐朝的官职制度

论文的科学分支:协会

主要的:YG音乐代码:60 22 03 13

研究生培训机构的名称: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

1. 论文目的和目标

          论文目的旨在阐明后乐朝官职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被授予头衔的人和官方头衔制度。

- 授予头衔者的特权。

- 后乐朝官职制度的特点和特征。

- 本文在分析后乐朝官职制度的优缺点的基础上,为当前的人才部署政策提供了借鉴。

          本论文的主要目标是这是官职称号制度。这是皇帝授予功勋官员和皇室成员的官职称号制度。

提到后乐朝的重要人物,我们常常会提到“官职”和“头衔”。“官职”指的是其在政府体系中的地位高低,而“头衔”则体现了其对王朝的贡献程度或与皇帝的血缘关系。

2. 研究方法

本论文采用传统历史研究方法收集资料,并运用统计学、比较法和制图学方法分析和解读文献。

此外,本论文运用了跨学科研究成果,例如将历史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对于墓志铭或家族史册等材料,本论文采用历史研究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和评析。

3. 主要结果和结论

3.1 主要结果

- 本论文通过两个时期确定了后黎朝的官职制度:1)黎太祖统治时期,皇室成员有三级官职(官公、官王、国王),功臣有两级官职(侯徒、智徒);2)黎圣宗统治时期,皇室成员有七级官职(镇王、镇子王、公、侯、巴、徒、南),功臣有四级官职(国公、官公、侯、巴)。

该论文阐明了爵位持有者所享有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皇室成员和爵位持有者享有某些特权,而这些特权是现任官员无法获得的。

- 该论文详细阐述了后乐王朝官职制度的各个方面,例如“名望”与“地位”的分离、虚拟土地的要素、君主中央集权、血统联系等等。

- 该论文从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两个方面解释了官职制度对后乐朝的影响。

- 该论文提出了授予官方头衔的积极意义和局限性。

3.2 结论

后黎朝的官职制度是王朝自身的产物。然而,它仍然吸收了越南前朝的官职制度,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效仿了中国王朝的官职制度。

后期黎朝的官职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皇室成员的官职,另一类是功勋官员的官职。这两类官职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贵族内部关系。因此,官职制度对当时的政府和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君主制中确立了官职制度。在后乐王朝时期,中央集权极其强大,因此官职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巩固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尤其当官职持有者的特权与王室相悖时,皇帝将拥有最终决定权,此时法律便形同虚设。

另一方面,官职制度也清晰地展现了后乐王朝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建立、发展至鼎盛时期以及逐渐衰落。在王朝末期,官职制度从各个方面遭到破坏和瓦解。换言之,“和平时期”是王朝建立官职制度的前提,但这一制度非常脆弱,在“动荡时期”很容易彻底崩溃。

实际应用价值:当前,如何赏识人才、规划和任命官员以及处理功勋卓著的人士已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也是国民议会讨论的热点问题。在此背景下,后乐王朝的官职制度及其特点,特别是官职的“双重性”,或多或少可以为政府的人事政策提供借鉴。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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