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信息
1. 学生姓名:邓明珠2.性别:女
3.出生日期:1988年2月6日
4.出生地:河内
5. 越南河内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校长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 2797/2012/QD-XHNV-SDH 号决定承认学生
6.培训流程的变化:
(记录变化形式及相应时间)
7.论文题目名称:“对宁平省安模市第二感化院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8.专业:社会学;代码:60.31.03.01
9. 科学指导老师:副教授阮氏秋荷–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学院。
10.论文成果总结:
调查结果显示,第二教养院的学生大多为未成年人,文化程度较低,生活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的家庭环境中,有违法行为,需要送进教养院。在法律意识方面,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还比较肤浅、不够准确。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并不知道自己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此外,儿童的犯罪行为也受到同龄人群体(朋友群体)的强烈影响。
专题还详细介绍了宁平第二感化院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现状。目前,学校正在并行实施四种主要法制教育方式:通过义务学习活动进行教育;课外活动;奖励、纪律和媒体活动。每种方式在内容和实施上都有各自的特点,但都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形成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从而自觉按照现行法律行事。
基于以上情况的分析,作者得出以下结论:
在法制教育活动中,学生对课外活动的喜爱,有助于他们逐步自觉地形成法律意识。此外,专业咨询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知识和技能薄弱。很多时候,法学教育仅仅停留在知识的传授,而没有考察学生的法学意识。
针对宁平省第二感化院法制教育活动的优势与不足,作者提出了完善政策体系、转变教学内容与形式、培训提高教职工素质等具体建议,以提高法制教育活动的有效性,进一步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1.实际应用:
该论文可以作为工读学校和普通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信息
1. 全名:邓明珠2.性别:女
3.出生日期:1988年2月6日4.出生地点:河内
5. 录取决定编号:2797/2012/QD – XHNV-SĐH 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6. 学术流程的变化:................................................................................................
(列出变化形式及对应时间)
7. 论文题目:第二感化院学生法制教育_Ye Mo_宁平省
8. 专业:社会学 9. 代码:60.31.03.01
10.导师:副教授、博士。阮氏秋荷-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系。11.论文研究结果总结:................................
(总结一下,重点放在新发现(如果有)
12. 实际适用性(如果有):研究结果显示,宁平省第二管教所的大多数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在缺乏父母关注、教导的家庭环境中。他们违反了法律,没有落实将教育带进感化院的措施。在法律意识方面,对法律的理解比较肤浅、不准确。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不了解自己对此类行为负有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实施了违法行为。此外,他们的违法行为还受到同龄人群体(朋友群体)的强烈影响。
论文还介绍了宁平省第二管教所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情况。目前,学校正在同时实施四个方面的法制教育。他们通过强制性的学习活动接受教育;课外活动;奖励和纪律活动以及媒体。每种方法在内容和实施形式上都有各自的特点,但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形成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从而按照现行立法进行自我感知处理。
通过分析上述情况,作者指出了一些结论:
在法制教育活动中,学生热爱课外活动,有助于学生自觉、逐步形成法律意识。此外,专职顾问人员数量不足,知识和技能也不够。很多时候,法学教育仅仅停留在知识的传授,而没有对学生的认知进行检验。
基于宁平省第二感化院法制教育的优势与不足,作者提出了完善制度政策、改变教学内容和形式以及培训和提高教职员工素质等具体建议,以提高法制教育的运行效率,从根本上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3. 进一步研究方向(如有):................................................................................
14. 论文相关发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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