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相关信息
1. 学生全名:邓明洲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8年2月6日
4. 出生地:河内
5. 2012 年 12 月 28 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签发的第 2797/2012/QD-XHNV-SDH 号决定,承认该学生。
6. 培训流程的变化:
(请注意变更类型及其对应的时间)
7. 论文题目:“宁平省安模第二少年拘留中心学生法律教育”
8. 专业:社会学;代码:60.31.03.01
9. 科研导师:副教授。 Nguyen Thi Thu Ha 教授、博士–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系。
10. 论文研究结果总结:
研究结果表明,第二少年管教所的大部分学生为未成年人,教育程度低,生活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指导的家庭环境中,且从事违法活动,以至于需要采取诸如送入少年管教所等教育措施。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理解肤浅且不准确。此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不了解自身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实施违法行为。而且,他们的违法行为深受同伴(朋友)的影响。
该研究还深入探讨了宁平省第二少年管教所目前开展的法律教育活动的现状。目前,该中心同时实施四种主要的法律教育方式:义务教育、课外活动、奖惩活动以及媒体宣传。每种方式在内容和实施方式上各有特点,但都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从而鼓励他们依法行事。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分析,作者得出以下结论:
在法律教育活动中,学生们表现出对课外活动的浓厚兴趣,这有助于他们自发地、循序渐进地理解法律。此外,合格且技能娴熟的法律顾问也面临短缺。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教育只注重传授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理解程度的检验。
根据宁平第二少年拘留中心法律教育活动的优势和劣势,作者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旨在改进政策体系,改变教学内容和形式,以及培训和提升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技能,以提高法律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并从根本上防止儿童违法。
11. 实际应用:
该论文可为感化院和普通学校的法律教育提供参考,以防止未成年人违法。
硕士论文相关信息
1. 全名:邓明洲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8年2月6日 4. 出生地:河内
5. 录取决定编号:2797/2012/QD – XHNV- SĐH,日期:2012年12月28日
6. 学术过程的变化:.........................................................................................
(列出变化的形式及其对应的时间)
7. 正式论文题目:宁平省叶莫第二感化学校学生的法律教育
8. 专业:社会学 9. 代码:60.31.03.01
10. 导师:副教授,博士阮氏秋霞-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系。11. 论文研究结果总结:...................
(请概括它们,重点放在……上)全新的感觉(如有)
12. 实际应用价值(如有):研究结果表明,宁平省第二感化院的大部分学生为未成年人。他们的教育水平较低,生活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的家庭环境中。他们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无法获得感化院的教育。在法律意识方面,他们对法律的理解肤浅且不准确。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不了解自身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此外,他们的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到同伴群体(朋友团体)的影响。
该论文还描述了宁平省第二感化院的法律教育活动情况。目前,该校同时实施四种形式的法律教育:必修课、课外活动、奖励和纪律活动以及媒体宣传。每种方法在内容和实施方式上各有特点,但都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和尊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根据现行法律进行自我认知。
通过分析上述情况,作者提出了一些结论:
在法律教育活动中,学生们热衷于课外活动,这有助于他们自发地、逐步地了解法律。此外,全职顾问人员数量不足,且知识和技能也欠缺。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教育仅仅停留在传授知识层面,而没有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检验。
根据宁平第二教养院法律教育的优势和劣势,作者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以改进制度政策,改变教学内容和形式,以及培训和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从而提高法律教育的运作效率,从根本上防止未成年人违法。
13. 如有,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14. 与论文相关的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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