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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V:交警与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

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23:34
论文信息:《河内市交通警察第二队与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作者:心理学专业的梅氏香 (Mai Thi Huong) HVCH。
论文信息:《河内市交通警察第二队与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作者:心理学专业的梅氏香 (Mai Thi Huong) HVCH。1. 学生姓名:梅氏香 (Mai Thi Huong) 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4年10月26日 4. 出生地:清化省娥山县 5. 学生资格认定决定书编号:1355/QD/XHNV-KH&SĐH,日期:2008年10月24日,由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签发。 6. 培训期间变更情况:无 7. 论文题目:河内市第二交警队与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研究 8. 专业:心理学;学号:60 31 80 9. 导师:范清宜教授(心理学研究所) 10. 论文研究成果总结:交警是经常与民众以及社会负面因素接触的执法力量。因此,交警执勤时的沟通和行为对塑造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形象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与交通参与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交警必须充分了解人民警察的规章制度、礼仪规范和行为准则。尤其重要的是,必须熟练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以便在与交通参与者沟通时能够运用自如。本论文通过对第二交警队交警在与交通参与者沟通过程中沟通技巧运用水平的分析,阐明了内部意识与外部行为之间的一致性。论文评估了当前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与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现状,认为总体而言良好。论文明确指出了影响交警在与交通参与者沟通过程中沟通行为的因素,并提出了提升交警沟通技巧的解决方案,以期取得更好的沟通效果。 11. 实际应用价值:本论文可为公安部力量建设总局、河内市交通警察局、河内市第二交通警察队提供依据和论证,指导其开展提升人民警察官兵沟通技巧的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沟通行为,从而有助于美化当代人民警察的形象。本论文可作为参考资料、学习资料和教学材料。12. 进一步研究方向: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途径,以第二交通警察队官兵的职责范围为研究对象,可推广至河内市全市交通参与者的沟通行为研究。

硕士论文相关信息

1. 姓名:梅氏香 (MAI THI HUONG) 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4年10月26日 4. 出生地:清化省加山县 5. 录取决定编号:1355/QD/XHNV-KH&SĐH,日期:2008年10月24日 6. 学业过程变更:无 7. 正式论文题目:河内市交通警察第二组警员与通勤者沟通行为研究 8. 专业:心理学 9. 学号:60.31.80 10. 导师:范清义教授(心理学研究所) 11. 论文研究结果摘要:交警经常与民众接触,也接触到社会的负面因素。因此,交警在执勤期间的行为举止对塑造“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与日常交通参与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交警必须充分了解适用于人民警察的规则、道德和标准,尤其要训练基本沟通技巧,以便在与交通参与者沟通时能够最佳地运用这些技巧。本文通过分析第二交通警察队警员在与交通参与者沟通中运用沟通技巧的能力,指出了个人认知与行动之间的一致性。研究表明,交警在执勤中与道路参与者的部分沟通效果良好。此外,本文还探讨了影响交警与道路参与者沟通行为的因素,并提出了提升其沟通技巧、从而提高沟通质量的解决方案。 12. 实际应用:为建设总局、公安部、河内市交通警察局和交通警察第二分队提供知识和依据,指导提升人民警察官兵的沟通技巧,使其具备良好的沟通行为,从而促进当代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本论文也可作为参考资料、教学和学习材料。13. 未来研究方向:运用相同的研究方法,可以进一步研究河内市交通警察与道路参与者的沟通行为。14. 与论文相关的出版物:无

作者: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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