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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V:海阳省农村地区公社、街道、城镇实行民主制度条例的实施效果。

2017年6月2日,星期五,05:49

硕士论文信息

1. 学生全名:阮氏梅          

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3年11月6日

4. 出生地:海阳

5. 关于承认研究生资格的第3683/2015/QD-XHNV号决定,日期为12月31日2015年由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签署。

6. 培训流程变更:否

7. 论文题目名称:海阳省农村地区公社、街道、城镇实行民主制度条例的实施效果。

8. 专业:政治学 代码:60.31.02.01

9. 科学指导教师:范春天博士

10. 论文新成果总结

本论文从政治学的视角分析了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以及在公社、街区、城镇等地方实施民主的条例等一般理论问题。论文指出,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民主实施条例则是落实人民自主权的法律依据。

- 分析海阳省农村地区落实民主制度条例的现状,以及人民掌握民主制度的实践成果。

- 提出改进目前在海阳省农村地区公社、街道、城镇实施民主条例的有效性的解决方案,为建设和完善越南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11. 实际应用:

本论文旨在为提高我国(特别是海阳省)《公社、街区、城镇民主条例》的实施效果提供科学论证,尤其关注该条例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效果。

本论文可作为相关人员的研究和参考资料,包括工作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和政策的人员。同时,本论文也可作为我国高校、省市政治学院、区级政治培训中心政治理论课程研究和教学的参考资料。

1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完善我国当前基层民主实施法律。

- 当今我国国家机构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执法对基层民主的有效性。

13. 与论文相关的已发表作品:

1. Nguyen Thi Mai (2016),“政治家胡志明——民主实践的典范”,海阳省政治学院理论与实践研究(2016)。

2. Nguyen Thi Mai(合著者)(2013 年),“在当今海阳省实施国家农村新建设目标计划中促进民主”。

 

硕士论文相关信息

1. 姓名:阮氏梅 2. 性别:女

3. 出生日期:1983年11月6日 4. 出生地:海阳省

5. 录取决定编号:3683/2015/QD-XHNV 日期:2015年12月31日由河内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越​​南国家大学河内分校)校长撰写。

6. 学术流程变更:否

7. 正式论文题目:海阳省农村地区公社、街道、城镇民主实践条例实施效果研究。

8. 专业:政治学 代码:60.31.02.01

9. 导师:Pham Xuan Thien 博士

10. 论文研究结果总结:

政治学论文分析了有关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公社、街区、城镇等地方民主实践条例等理论问题。论文将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并将民主实践条例视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

本文分析了海阳省农村地区民主实践条例在公社、街区、城镇的实施现状,以及人民掌握民主的实践成果。

- 该论文提出了提高海阳省农村地区公社、街道和城镇民主实践条例实施效果的解决方案,为在越南建设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贡献。

11. 实际应用性:

本论文旨在为提高我国(特别是海阳省农村地区)各级公社、街道、城镇民主实践条例的实施效果提供科学论证。尤其关注农村地区各级公社、街道、城镇民主实践条例的实施效果。

该论文可作为相关人员的研究资料,包括工作人员、设施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和政策的人员。同时,该论文也可作为我国各省、市、县级高校、政治学校和培训中心学习和教授某些理论课程的参考资料。

12. 未来研究方向(如有):

- 完成我国基层民主实施法律的制定。

- 执法部门在我国各州、各机构和非商业单位中对基层民主的有效性。

13. 论文相关出版物:

- 阮氏梅 (2016),《政治家——胡志明:民主实践的典范》,海阳政治学院理论与实践研究

- Nguyen Thi Mai (Cor) (2013),在海阳省实施国家定向农村发展计划中促进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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