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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V:离婚后女性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现实(河内市青春郡调查)

星期五 - 2018年10月5日 06:42

1. 学生全名:Duong Thuy Luong
2.性别:女

3.出生日期:1990年12月22日

4. 出生地:La Hien - Vo Nhai - Thai Nguyen

5. 越南河内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校长于2016年12月16日颁发的学生认可决定第4295/2016/QD-XHNV号

6. 培训流程是否有变化:否

7. 论文题目:离婚后妇女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现实(河内市青春郡研究)

8. 专业:社会学 代码:60310301

9. 科学指导老师:

副教授,Nguyen Thi Kim Hoa 博士,目前就职于越南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学院。

10. 论文成果总结:

学生收集了信息、文件、研究报告、统计数据和调查问卷,为论文收集必要的数据。开展研究,筛选数据,进行深入访谈,并收集利益相关者对研究问题的意见和定性数据。在此基础上,阐明和分析离婚后妇女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现实(河内市青春郡的研究),并对河内市青春郡离婚后妇女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进行评估、比较和评论。

基于研究过程中获得的事实,本论文还初步提出了一些减少离婚的建议和基本解决方案。或者说,离婚是失败婚姻的正确选择,必须有政策方案来进一步促进离婚后女性就业、收入增加和精神生活改善的有效性。

结论:离婚后女性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婚姻破裂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损失。但现实中,女性承受的痛苦远不止于此。她们大多会抚养或收养孩子,因此必须同时兼任父亲和母亲。她们必须承受经济压力、心理和情感上的不利影响以及工作表现。关于离婚后的物质生活问题

住房:性别不平等在每个家庭中仍然存在。即使在女性的家庭中,女性也得不到尊重。男尊女卑的父权文化思想依然存在。婚后,女性会搬到丈夫的家中照顾丈夫的家人,赡养丈夫的父母。财产不分割或分割较少。在财产和住房分割的情况下,或者在独生子女家庭(都是女儿)或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女孩很容易获得家庭留下的房产和其他资产。如果没有,她必须非常努力地工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对于男性来说,她会继承父母的遗产。离婚后,离开家的人通常是女性。重返家庭很困难,对于没有工作或工作不稳定的女性来说,建造或购买新房更是难上加难。离婚后,她们往往会选择回到父母家开始新的生活。父母是女性离婚后再次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稳定的依靠。

离婚后其他财产:离婚后被分割财产的女性很少。离婚后被分割财产的女性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知识渊博。而且离婚并非突然发生。她们在离婚前会与律师充分了解财产分割,以确保在离婚后拥有最大的物质条件来开始新生活或抚养孩子。

离婚后抚养子女:离婚后抚养子女对离婚女性的物质生活影响巨大。不仅影响金钱,还会影响照顾和教育孩子的时间。抚养子女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或者抚养子女的人应该获得更合理、更现实的抚养费。大多数离婚女性会得到亲生父母的直接或间接支持,以抚养子女。

离婚后物质生活提高:离婚后心理上的变化,加上养育孩子的动力,离婚后女性非常努力地寻找工作、保住工作、发展高收入的工作。

论离婚后女性的精神生活:

离婚后的1-3年,女性需要时间来重新平衡心理生活。物质生活的冲击会影响她们的心理生活。从住房条件的困难到抚养健康的孩子和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些都会带来心理压力。但收养孩子也能让女性感到安全和安心,因为她们可以和孩子在一起,共同经历和展望孩子的未来。

离婚后与婆家和婆家的关系面临压力。必须选择如何行事才能保持完整。在工作方面,人们对离婚也存在一些偏见。离婚带来的心理影响也会影响工作表现。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职业机会增多,收入来源也更加便捷,离婚后工作和收入方面的困难有所减少。

再婚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种情况:与前夫复婚或另娶他人。未与前夫复婚的女性比例很高,在20位深度访谈对象中占比14%。但她们中仍有人与前夫保持着关系,以便将来孩子能有双方父母,并且仍然与前夫保持性生活。7/20的受访者表示离婚后不会再婚。表示离婚后会结婚的女性,之前的离婚原因有丈夫是同性恋、女性本人有外遇、因无子女(丈夫不孕)或没有子女而离婚。离婚后的女性希望嫁给外国男性,或离婚后组建了新的家庭。她们属于离婚的年轻人、不领养子女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人群。离婚后不结婚的女性中,很多存在心理障碍,担心自身和子女的未来。

建议:加强婚前家庭咨询的宣传,避免再婚导致离婚的现象。提高青少年对爱情、婚姻和家庭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各级家庭咨询服务质量和人员服务态度;根据不同主题,建设和部署更多类型的家庭咨询中心;广泛落实改善离婚女性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的政策。

论文按照研究提纲完整地呈现了研究内容,诚实、恭敬地分析并呈现了研究结果。

11.实际应用:

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对此问题感兴趣的组织和个人的参考依据和参考资料。

12. 进一步研究方向:(如有)

13. 与本论文相关的已发表著作:无

硕士论文信息

1. 全名:杨水良2. 性别:女

3.出生日期:1990年12月22日 4.出生地点:La Hien - Vo Nhai - Thai Nguyen

5. 录取决定编号:4295/2016/QD-XHNV 日期:2016 年 12 月 16 日,由越南河内国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大学校长做出。

6. 学术流程变化:无

7. 论文题目:离婚后妇女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状况(河内市青春郡调查)

8. 专业:社会学 9. 代码:60310301

10. 监事:

副教授、博士阮氏金花,河内国立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社会学系。

11. 论文研究结果总结:

- 社会对离婚后妇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改善的目的和意义的研究认识有限

- 改善离婚妇女物质和精神福祉的最大建议是减轻离婚带来的经济负担,从住房到其他社会成本,以及离婚妇女的生活和精神负担,以及她收养的孩子。这关乎国家的未来。

- 宣传活动成效不显著

(总结时强调新发现(如果有)

12. 实际适用性(如有):

- 了解离婚后女性物质和精神生活状况的研究

——离婚后妇女精神生活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 为管理人员提供一些政策和操作模式的建议,以实现制定和实施减少离婚或提高物质和精神福祉的咨询路线图的目标。离婚后女性的上帝。

13.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如有):

14. 论文相关出版物:

作者: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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